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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5-06-07 13:46        作者:小编

  中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特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唯特偶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6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47.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1.5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430.31万元。

唯特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图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变更、调整部分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5,893.37万元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并将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唯特偶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唯特偶”)。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减:募投项目使用总额B30,650.47其中:2024年募投项目使用金额C5,804.58减:银行手续费支出D0.37加:存款利息收入E804.31加:理财收益F1,150.3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G=A-B-D+E+F33,734.1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银行余额H4,779.18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银行理财余额I30,000.00差异J=I+H-G1,045.08其中:(1)拟置换的募投项目费用297.52(2)待转补流资金747.565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江苏唯特偶系追加投资及变更、调整后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其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88067882),进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唯特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图2)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户名开户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项目名称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深圳分行龙城支行60.00补充流动资金中国银行深圳分行龙城支行61,793.40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东滨支行0458[注1]0.00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注2]747.76超募资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双龙支行53.80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江苏唯特偶新材料有限公司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坂田支行688067882[注3]1,784.22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合计4,779.18说明:除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30,000.00万元(不含公允价值变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变更情况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382.18万元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新增项目实施地点,追加投资后项目建设地点为现有研发办公楼(原有)及惠州维佳化工厂(新增),实施主体不变;结合实际情况,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的2023年12月延长至2025年12月。

唯特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图3)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变更、调整部分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5,893.37万元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并对“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进行调整,追加投资后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唯特偶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原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18号唯特偶工业园公司现有厂房变更至江苏省南通市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实施方式由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建设变更为新增用地、新设厂房;结合实际情况,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7年6月。

  (三)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实际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830.36万元,该拟置换的募集资金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核字(2023)第010443)鉴证报告。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382.18万元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唯特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图4)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11月14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1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14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增加人民币30,000万元的额度用于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次增加额度后,闲置自有资金的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唯特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图5)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唯特偶: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图6)

  七、会计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其认为,公司编制的《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编制的《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10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11(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谢丰峰幸思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12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4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净额62,430.3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804.58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650.47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382.18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3%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1、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是17,844.3717,844.371,688.371,835.5010.292027年6月-不适用否2、微电子焊接材料生产线月-不适用否3、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7,940.0516,322.232,799.244,413.8327.042026年6月-不适用否4、补充流动资金否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不适用13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0,762.7649,144.945,057.0217,002.91超募资金投向(注)1、补充流动资金747.5613,647.562、追加募投项目资金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3,647.56合计40,762.7649,144.945,804.5830,650.47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1、公司分别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11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4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382.18万元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11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4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14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47.5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已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3,647.56万元,追加募投项目资金人民币8,382.18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1、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382.18万元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新增项目实施地点,追加投资后项目建设地点为现有研发办公楼(原有)及惠州维佳化工厂(新增);2、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变更、调整部分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5,893.37万元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并将项目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18号唯特偶工业园公司现有厂房”变更为“江苏省南通市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及变更、调整部分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5,893.37万元追加投资“微电子焊接材料产能扩建项目”,并将项目实施方式由“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建设”变更为“新增用地、新设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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