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8月29日10:00时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6名,实参加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金李梅主持。与会董事通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均按照2025年4月3日发布的公司《华光新材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目标进行了相关工作的评估,公司将坚守“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以为全体股东创造持续增长的价值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和“积极回报股东”为方向,继续践行下半年的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公司法》《关于新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实际需要,公司拟撤销监事会及监事、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有关人员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以上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华光新材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包括以下26项子议案,董事会进行了逐项审议并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华光新材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及相关制度全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产支出安排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华光新材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董事会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参加会议人员为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华光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1)。
